极目新闻评论员 屈旌
近日,网上反映演艺人员郑爽涉嫌签订“阴阳合同”、拆分收入获取“天价片酬”、偷逃税等问题。记者了解到,上海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已受理,正在依照税收法律法规进行调查核实。(据4月28日央视新闻)
郑爽这个掀起轩然大波的“大瓜”,是与她冲突已久的前夫张恒爆出来的,根据他提供的证据,郑爽2019年出演《倩女幽魂》片酬高达1.6亿,拍摄77天,算下来大约为208万/天。而且,郑爽方将片酬1.6亿拆分为4800万片酬和对疑似郑爽母亲持股的公司增资1.12亿,就是传说中的“阴阳合同”,用以逃避“限薪令”,偷税漏税的嫌疑很大。
郑爽火速被查,却很难说大快人心,因为1.6亿这个数字造成的心灵冲击,过于巨大,让人无法消化。有很多人甚至希望这个“料”是假的,当然不是因为相信郑爽,而是为了维护自己内心世界的平衡。有多少普通人起早贪黑,辛苦操劳,几十年都赚不到郑爽一天的薪酬;有多少精英兢兢业业,发挥才干,为社会和国家做出重大贡献,薪资也无法望爽之项背;更不用提那些在特殊岗位上,出生入死,赴汤蹈火,用生命守护使命的人们,1.6亿这样的数字,他们可能想都没有想过。
郑爽作为一名演员,缺乏实力过硬的代表作;作为一个偶像,常年负面新闻缠身;作为公众人物,时常口出妄言行为乖张。德行颇受质疑,她却拿着如此不可思议的高薪,这不仅是在行业内部制造极端的不公平,更是对常识和公理的颠覆。
流量明星业务稀松,却能迅速攫取巨额财富,对于广大民众,尤其是青少年,会形成怎样扭曲的价值引导?怪不得现在那么多孩子,小小年纪就一心把当明星、当网红作为人生理想。如果这样的明星招摇过市,这样的现象不被遏制,不仅仅是影视界会不断充斥着重流量轻质量的“泡沫”、“垃圾”,世道人心都会变得越来越功利浮躁,努力、坚守,踏实,善良……这些一直被赞颂和宣扬的品格,会显得过时陈旧,缺乏说服力,那才是真正的“人间不值得”。
这当然不是我们想要看到的世界,也正是因为如此,舆论场近年来对于流量明星天价片酬一直持抨击的态度,也催生了明星“限薪令”,即2018年4月19日中国广播电影电视社会组织联合会电视制片委员会发布的《关于严格执行电视剧网络剧制作成本配置比例规定的通知》,其中称,全部演员的片酬不能超过总成本的40%,而当红流量演员的片酬则不能超过所有片酬的70%。2020年,广电总局再出新令,要求单集片酬不得超过1000万元,最高片酬不得超过5000万元,综艺艺人薪酬不得超过80万元。
郑爽主演的《倩女幽魂》拍摄于2019年,天价片酬通过拆分合同这样早就被揭穿过的招数,蒙混过关,安然落袋,这是否说明,“限薪令”限制力有限?当初“限薪令”出台时,常被提起的典型案例就是杨颖靠“抠图+替身”拿走8000万片酬,郑爽这事一出,给人的感觉就是,“限薪令”不但没能压制天价片酬,这一怪象反而还愈演愈烈。这也难怪,当初“限薪令”刚出,就传出有明星“罢演”、“抵制”的消息,可见,某些明星根本不在乎社会影响,国家规定,满心满眼都是自己的利益。这样的风气盛行,能指望他们出什么好作品?
郑爽涉嫌偷税逃税,已经从娱乐频道转到了政法频道,当然应该查,如有违法之举,必须严惩。但郑爽背后,那个喧嚣神秘的名利场中,还有多少人将“限薪令”不当一回事,玩着“阴阳合同”的把戏,践踏着社会公正与道德底线,也应该彻底地清理整顿了。
而且,既然“限薪令”限制力有限,是不是应该考虑更严格、更有约束力的纠偏手段?否则,不要谈影视业的繁荣发展,再多出几个郑爽,普通人可能连班都不想上了。明星圈子里的“限薪”和“整风”,是时候从稳定社会情绪,倡导正确价值的层面去考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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