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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市:拆补款人为强行减半,征占厂区至今就是不补偿?

时间:2020-11-19 10:00 |编辑:三农之声|

 前不久,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天山区燕窝儿路读者高希武、乌鲁木齐市城南贸合作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拆迁读者袁永贤函电反映:

 一、拆迁补偿被人为强制减半

 乌鲁木齐市(以下简称乌市)地铁三号线2016年11月开始了沿线拆迁和基础设施建设,建设路线从乌市沙依巴克区仓房沟停车场途径仓房沟—长江路—扬子江路—友好路—鲤鱼山路—长春路南北百园路,全长21.2公里。

 在该项目规划中,确定沙依巴克区仓房沟村三队整个面积为地铁三号线的始发站和终点站,乌市沙依巴克区政府拆迁办负责仓房沟村六队的拆迁、安置、补偿等工作。

 对于这项利国利民的好事,我们积极响应,真诚配合,但随着拆迁、安置、补偿工作的深入,很多事情走了样,拆迁补偿价格前后不一,差距很大,让我们无法接受。

 补偿协议在我们不能认可的情况下,拆迁办采取强行停水,断电等,导致我们无法生活,原来既可租住又能经营的房屋成了废屋,我们仅有的生活来源被断送了,生存遭受严重危机

 尽管这样,政府给我们补贴的650多万元,我们也欣然接受,然而,乌市的有关部门还要人为强行截留320多万元,对此,我们万万不能接受,我们向有关部门反映,而接到的竟然是威胁电话。

 希望中央纪检监察巡视部门好好的倒查十年、追责十年。

 乌鲁木齐市地铁三号线拆迁户:高希武

 

 二、乌鲁木齐市城南贸合作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征占场地至今就是不补偿

 我是乌鲁木齐泽石新光商贸有限公司负责人,本公司位于城南经贸合作区乌拉泊大东沟区域,该区域属于天房征函2017243号文件所建项目征收范围。

 该项目建设内容包括:天经发改项201508号文。城南经贸合作区1号路线、5号路线、4号路线、3号路线、10号路线,而5号路线、4号路线以及5号与4号路线之间的10号路线全部占用了我公司生产经营场地,对于这项利国利民的好事,我们积极响应,真诚配合,我公司在2015年8月15日已按政府要求停止了一切生产经营活动,直到现在生产经营场地被征收了,生产运行的设备也荒废了,各种电路、水路遭到严重破坏。我们仅有的生活来源被断送了,生活、生存遭受严重危机。而更让人心酸的是,在这种万般无奈的情况下,我们想找政府机关反映我们家的实际情况,可是我们的问题却石沉大海,就像皮球一样,你踢给他,他踢给你,应有4800多万的补偿就这样在政府间久拖不决

 近四年来,我单位几百万的机械设备,除荒废的外,部分的设备已被当废铁处理四年来,留有工作人员四人,对房屋的维护看护,对电气设备的维修保养,同时还有8000多棵树木的管理(施肥、浇水、打药、除草)每年要花去50多万元,四年共花去200多万元,直到今天我公司已无法承受经济压力,银行贷款、私人借款,还有部分小额贷款无法偿还,迫使精神崩溃盼望乌市有关部门尽快处理属于我们的4800多万补偿款。

 城南贸合作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征占场地业主:高希武袁永贤

                                                                        (文稿推荐/习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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