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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结“逐利执法”,必须说清楚罚款都去哪了?怎么用的?

时间:2021-04-21 22:52 |编辑:三农之声|

  电子警察被疑逐利执法成为近日的热门话题。终结逐利执法关键是斩断其背后包括部门、企业、个人在内的各种利益链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已经明确,实施罚款决定与罚款收缴分离;收缴的罚款以及依法没收的违法所得,应当全部上缴国库。既然罚款收入要全部上缴,不能返还,执法者本该没有逐利动机,为何逐利执法屡禁不绝?

逐利屡禁不绝,是因为还有空间媒体报道,过去一些地方交管部门采取BOT(建设经营转让)模式,让电子警察设备供应企业出资建设,再于协定的期限内通过抓拍交通违法的罚款抵消费用。虽然这种模式后被禁止,但遗留下来的大量电子警察还在继续工作,不断制造利润巨额罚款虽然不直接进入执法部门的口袋,但从地方的整体经济利益来说,动辄上亿元的罚没收入很难轻易舍弃。一些地方并不公开的罚款收入去向和财政预算情况,成了天然的遮羞布,让这块暗吃的蛋糕不要太香。从半月谈网友留言反映情况和近年来媒体报道看,疑似一些地方仍然在给基层执法部门下达各种罚款指标,公众对于此类情况的质疑也是此起彼伏。

  阳光是最好的杀菌剂。罚款是否都按规定上缴国库?上缴之后如何分配使用?公众并不充分知情,更不可能形成有效监督。要想终结逐利执法,不能仅靠相关部门的口头自辩,关键还在于,能否从收入公开和财政预算制度的源头,充分保障公众的知情权、监督权,彻底祛除罚款创收的滋生土壤。当然,一堆看不懂的数字和一本糊涂账不是真正的公开,应该尽可能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详实准确的解释,方便人民群众了解、监督,并能够从数里行间读出清正廉洁、务实高效。

  挤出电子警察水分,也有利于收缩逐利执法的空间。当前,国家层面对于电子警察的审批采购、设置标准、使用规范等尚缺乏统一规范,一些地方便肆无忌惮地滥设滥用电子警察花样限速”“超长实线罚款陷阱也玩出了新高度。对于电子警察的规范,要加快相关规范出台。公安部提出的主动征求社会意见,对设置、使用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排查整改就是很好的建议。至于交通执法与规划建设等部门加强统筹协调、对拍摄数据进行二次复核等技术问题,本该是题中应有之义。

  现代交通本质上是规则之治,执法的本意也是捍卫规则。不贪图眼前利益,不让逐利执法伤害规则,才能让电子警察成为执法力量的有益补充,帮助塑造更有秩序的城市生活共同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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