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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观黄河评论:重申“严禁城里人到农村买地建房”是个及时提醒

时间:2021-02-24 09:18 |编辑:三农之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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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观特约评论员:李唐

 如何解决不少地方农村宅基地荒废闲置的问题,已迫在眉睫。

 据2月22日媒体报道,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当日举行新闻发布会,围绕今年中央“一号文件”介绍乡村振兴有关情况。针对农村宅基地试点改革的相关情况,农业农村部党组成员兼中央农办秘书局局长吴宏耀表示,农村宅基地涉及农民切身利益,十分敏感和复杂,要稳慎推进农村宅基地管理,探索所有权、资格权和使用权“三权分置”。他再次强调,严格禁止城里人下乡,利用农村宅基地建设别墅大院和私人会馆,严格禁止强迫农民退出宅基地和强迫农民上楼。

 简单查询可以发现,相关部门对“严禁城里人利用农村宅基地建别墅大院和私人会馆”的重申,已有过很多次。早在2014年,国土资源部相关负责人在接受采访时表示,决不允许城里人到农村买地建房的所谓“逆城镇化”行为。2018年国土资源部相关负责人接受采访时称,“城里人到农村买宅基地这个口子不能开,按规划严格实行土地用途管制这个原则不能突破,要严格禁止下乡利用农村宅基地建设别墅大院和私人会馆等。”今年的中央“一号文件”也明确,“坚持农村土地农民集体所有制不动摇。”从这个意义上说,虽然是再次重申,但这样的提醒仍非常必要。

 正像我们看到的,农村宅基地近些年受到的关注越来越多。去年底,自然资源部等7部门明确农民的宅基地使用权可依法由城镇户籍子女继承的消息,让朋友圈很多人欢呼雀跃。在相关专家看来,这一举措,为有意进城落户的农民解除了宅基地使用权可能被收回的后顾之忧,让落户城镇的农民及其子女既进得了城也回得了农村老家,保护了农民合法权益。

“城里套路深,我要回农村。”一边是“农村的想出去”,一边是“城市的愿进来”,老家的宅基地可以继承使用,在让一些人欢呼雀跃的同时,也让另外一些一直有着“乡村田园”“诗与远方”梦想的人士蠢蠢欲动。想尽一切办法试图在农村找一片宅基地,盖一片别墅大院或者私人会馆的人,屡见不鲜。这样的“暗流涌动”,也得到了一些公众人物的支持。比如在前几年,曾有全国人大代表提出建议,应该允许城市居民到农村买房买地。

 支持“城市居民到农村买房买地”的理由固然有很多条,但必须看到的是,我国现有国家法律是不允许的:宅基地的所有权归属集体,只有具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才能依法依规取得本集体经济组织宅基地的使用权。更为重要的是,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牵一发而动全身,应该也必须采取“稳慎推进”的方式,而不能因为一些人有“乡村田园”“诗与远方”的梦想而选择冒进。

 当然,一方面是重申提醒“严禁城里人到农村买地建房”,另一方面,相关方面试点改革的步子不妨再大一些,及时总结出可复制、可推广的制度经验,为全局改革的突破发挥示范和带动作用。有统计数据显示,改革开放以来,在中国农村人口数量减少超2.3亿的情况下,宅基地面积却不降反增,农村宅基地闲置浪费现象十分严重。另据不完全统计,因农民工进城务工等原因造成的农村宅基地及住宅闲置已超16亿平方米。如何解决不少地方农村宅基地荒废闲置的问题,已迫在眉睫。

 2018年中央1号文件做出了探索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三权分置”的改革部署,已在山东、浙江、四川等地展开试点。今年的中央“一号文件”也明确,要“加强宅基地管理,稳慎推进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探索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分置有效实现形式。”“保障进城落户农民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研究制定依法自愿有偿转让的具体办法。”

 而如何在保障农民合法权益的前提下,稳慎而从容地推进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在盘活农村闲置住宅、不断提高土地利用效率、让农民更多因此获益的同时,又能籍此有效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相关方面无疑还有很多工作要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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