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之所以没有对农村土地实行私有化,就是因为历史上我们吃了土地私有化的教训,比如说封建时期土地都是私有的,出现土地越来越集中的情况,土地作为一种资本,像资本主义社会发展那样,不断进行原始积累,徒弟集中在少数人手里,最终引发社会的动荡和不安。
我国是社会主义制度就注定了土地,这种资产它应该属于国家,它应该是国有的,应该是公有的,毕竟我国所有的制度是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但是这个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的范围绝对不包括土地,虽然我们现在出现引入了市场因素,但是某些关键性的领域仍然应该掌握在国家的手里,比如能源交通,通讯,军士,还有最重要的基础土地这些都应该是国有的,如果把它放在个人的手里,就有可能被市场的因素所调动出现不太好的那个发展趋向,市场是个好事也是个坏事,它是把双刃剑。
不要小看土地,土地是很重要的生产要素,虽然现在生产力逐渐发展了很多城市的居民可能从小就是在城市里长大的,他都不知道土地到底是怎么种植粮食的,但是土地是所有经济发展的基础,农业如果不能够保证的话,那很多行业都没有办法发展,比如说农业提供的粮食提供的蔬菜,这是人们生活最基本的东西提供的农业相关副产品,也是你工业发展最必需的东西,除了农业就是工业,服务业,虽然说也创造了相当大的利润,但是服务业的繁荣确实建立在农业和工业不出现问题的情况下。
土地这种东西是不可能允许私有化的,因为历史上只有那些地主才是掌握着土地的所有权的,然后把这些土地租用给其他人,现在土地的流转实行了所谓的三权分置,所有权经营权和承包权,这样能够保证土地作为要素在市场上流动,但又能保证它最终的所有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