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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和静县人民法院视频连线化解跨越千里纠纷获赞

时间:2022-06-25 14:01 |编辑:三农之声|

《三农之声》新疆和静讯(努尔夏特·努尔买买提)近日,和静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案情看似简单,但却是一起跨越千里之外的远程调解案件。

 和静县人民法院用实际行动践行了“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感受到法律的公平正义”。

 原告倪某,北京人,被告李某,库尔勒人。2018年,原告倪某将新疆巴音布鲁克镇某酒店和一处商铺租赁给被告李某,分别约定租赁期限为10年、5年。租赁合同签订后,被告李某共拖欠原告倪某房屋租赁费221万余元。倪某将李某起诉至和静县人民法院,请求法院查明案件事实、依法判决李某偿还拖欠的租赁费及违约金。

 和静县人民法院登记立案后,在案件开庭审理前启动调解程序对该案进行了调解。

 由于疫情原因,原告倪某无法到院进行调解,为了减轻诉讼当事人诉累,和静县人民法院对该案进行了线上视频远程调解。

 调解时,双方各执己见,互不相让。原告倪某表示,双方经友好协商自愿签订租赁合同,合同合法有效,李某应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被告李某既然违约,原告倪某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李某按照合同约定赔付相应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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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被告李某则表示,近年来受到疫情的影响,租赁的酒店及商铺生意根本维持不下去,毫无收益,在这样的情况下,被告李某也努力支付了部分房屋租赁费,希望原告方能够理解他们,给他们一点缓和的时间,希望剩余的房屋租赁费能够分期支付。

 在调解员的调解下,双方当事人通过视频连线,诉说了各自的想法和诉求,调解员听取了双方意见后,耐心引导双方要讲诚信,共做和谐社会的建设者,最终促使双方达成了以下调解协议:被告李某当场支付原告倪某两百万元,剩余60万元分两期支付,2023年10月30日前还清。该案最终得以调解结案。

 据了解,2022年以来,和静县法院人民调解室成功调解各类案件297件,切实做到了将矛盾纠纷化解于源头,有力促进了社会大局的和谐与稳定。

 多年来,和静县人民法院始终坚持紧紧围绕“以人民为中心”的宗旨意识,积极发挥职能作用,将诉前调解工作贯穿案件始终,有效地维护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充分利用调解平台,方便当事人诉讼,既减轻了当事人诉累,又节约了司法资源,得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普遍赞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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