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基地使用权确权已经步入尾声,按照规划,2020年底全国范围内宅基地确权颁证的相关工作基本完成,为接下来宅基地及一系列土地制度的深化改革打好基础。
上半年受到疫情影响,不少村子宅基地确权工作有所滞后。毫无疑问,为了在既定时间点之前完成相关工作,从9月份开始,宅基地确权或加速推进。
在此过程中,针对违规占地、浪费宅基地、超占宅基地等等一系列行为,国家将会继续强化监督与管理,并从政策上明确提出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原则!
由此可见,“一户一宅”是未来农村自建房的基本原则,针对目前“一户多宅”的问题,除了拆除收回与暂时保留之外,对于合情合理但不合规的农房,有偿使用也是另外一种办法。
比如,在山东、江西等省份,针对部分一户多宅的农户建立有偿使用制度,按照一定的标准缴纳使用费,这部分费用将会作为集体资产用于日常的开支与基建。
另外,对于占用耕地建房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法》,也应该依法缴纳耕地占用税,缴纳的具体标准如下:
①人均耕地不超过一亩的地区(以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为单位,下同),每平方米为十元至五十元;
②人均耕地超过一亩但不超过二亩的地区,每平方米为八元至四十元;
③人均耕地超过二亩但不超过三亩的地区,每平方米为六元至三十元;
④人均耕地超过三亩的地区,每平方米为五元至二十五元。
当然,各地依据实际情况可以制定不同的标准,上述只是一个征收的范围,具体到数字还是以实际为准,比如广东省耕地占用税的征收标准为每平米30元。
事实上,除了针对宅基地建房及确权的相关政策与标准之外,为了缓解宅基地资源紧缺,放宽农用地转建设用地审批权授权权限,《关于授权和委托用地审批权的决定》明确了2020年启动了北京、天津、上海、江苏、浙江、安徽、广东、重庆为期1年的试点。也就是说,除了基本农田之外,农用地想要再转为建设用地,审批权限由国家授权给省、自治区、直辖市。
显然,农用地转建设用地审批权限的下放算得上土地制度的一大改革,通过这一轮的试点,势必也能够总结出更多可以在全国应用推广的经验,未来不可否认的是,土地价值将进一步攀升,土地增值红利也能让每一位农民乐享其中!更加可以确定的是,土地活力得到释放,利用效率也大大提高,借助这波东风,咱农民的生活也注定会越来越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