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0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明确2020年新开工改造城镇老旧小区3.9万个,涉及居民近700万户;到“十四五”期末,结合各地实际,力争基本完成2000年底前建成的需改造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任务。(人民网)
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是改善群众居住条件,提升城市管理服务水平的大事情;是践行为人民服务,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民生项目。此举措化民困、解民忧;此工程顺民心、合民意。
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水、电、气、光纤通讯等基础设施功能得以提升,改善居民日常生活条件,有利于提高人民群众生活质量;建筑节能、加装电梯等功能改造,既可降低居民生活成本,又为居民出行带来便利,有利于改善人民群众生活品质;养老托育、家政服务、医疗卫生智能化,有利于提高管理服务效率,提升管理服务能力。
推行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需要,是促进城市经济发展的需要。改造老旧小区使人们的安全住房有保障,人居环境得以改善,居住条件跟上时代发展的步伐;改造老旧小区使城市旧貌换新颜,带动建筑领域投资、消费和生产,促进城市经济增长。
成功完成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能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和归属感,有利促进我国城市发展和社会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