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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媒:顺应国际潮流 中国反垄断剑指互联网巨头

时间:2020-11-13 08:40 |编辑:三农之声|

    参考消息网11月12日报道据英国《金融时报》网站11月11日报道,11月10日,中国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网站公布《关于平台经济领域的反垄断指南(征求意见稿)》。新起草的意见稿是中国国家市场监管总局首次将矛头直接指向互联网领域的反竞争行为。

     报道称,此举将是中国首次尝试界定科技领域的反竞争行为,也是继上周中国暂缓蚂蚁集团首次公开募股(IPO)之后对雄心勃勃的数字平台采取的最新限制举措。

     美国和欧洲近期对亚马逊、脸书、谷歌等公司展开质询和调查,中国监管部门此前则一直对反垄断采取了一种相对宽松的态度。

     报道还称,中国的科技公司一直在打造日益封闭的生态系统。比如用户不能在阿里巴巴的淘宝网店使用微信支付购买产品,也不方便在微信里分享淘宝商品的链接。

     新起草的意见稿是中国国家市场监管总局首次将矛头直接指向互联网领域的反竞争行为。

    报道援引中伦律师事务所的反垄断专家斯科特·于(音)的话说:“这标志着一个时代的结束——它将从根本上改变中国互联网公司的竞争格局。”

     监管部门将要整治的行为包括:利用排他性条款阻碍竞争,基于消费者的消费行为和数据区别对待消费者,强迫消费者为获得想要的商品而进行捆绑销售。

     报道表示,此举出台的背景是,中国科技公司获得了中国经济中越来越大份额的控制权。阿里巴巴的销售额占中国消费品总额的近五分之一,而亚马逊在美国零售总额中仅占约5%。

     报道称,艾舍斯特律师事务所驻香港律师梁恺德(音)说,这也符合监管部门对大型科技公司采取行动的全球趋势。他说:“中国政府似乎决定更加积极地采取措施,遏制大型互联网平台的力量和社会支配地位。”

      上周,在公布了新起草的网络贷款新规后,中国监管部门叫停了蚂蚁集团的370亿美元IPO。中国10月还公布了个人信息保护法的草案,而负责监管中国内地敏感材料和技术出口的出口管制法也将于12月生效。

     中国的电子商务行业长期以来一直以其咄咄逼人的做法而闻名。例如,一些网络商家称,阿里巴巴不公平地强迫它们只在其平台上销售商品,这种做法在中国被称为“二选一”。新规定特别提到了“二选一”作为垄断行为的一个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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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位于杭州的蚂蚁集团全球总部。(彩色通稿,殷晓圣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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