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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部门: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用地不得用于商品住宅、别墅、酒店、公寓等房地产开发

时间:2021-02-08 18:29 |编辑:三农之声|

      《央视三农之声》北京讯(叶晓娟)2月7日,自然资源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农业农村部发布关于保障和规范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用地的通知。通知》提出,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用地是以农业农村资源为依托,拓展农业农村功能,延伸产业链条,涵盖农产品生产、加工、流通、就地消费等环节,用于农产品加工流通、农村休闲观光旅游、电子商务等混合融合的产业用地,土地用途可确定为工业用地、商业用地、物流仓储用地等。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用地不得用于商品住宅、别墅、酒店、公寓等房地产开发,不得擅自改变用途或分割转让转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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